原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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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甲戌朔,幸朝堂,親覽冤屈。自是,上以軍國無事,每日視膳于西宮。癸巳,公卿奏曰:“依禮,季夏之月,可以居臺榭。今隆暑未退,秋霖方始,宮中卑濕,請營一閣以居之?!钡墼唬骸半抻袣獠?,豈宜下濕。若遂來請,糜費良多。昔漢文帝將起露臺,而惜十家之產(chǎn)。朕德不逮于漢帝,而所費過之,豈謂為民父母之道也。”竟不許。是月,河南、河北大霜,人饑。
譯 文
八月一日,是朔日,太宗駕到朝堂,親自鑒察冤屈。從此,太宗認(rèn)為軍國無事,每天到西宮侍候父母吃飯。二十日,公卿奏道:“依照禮制,夏季,太宗可以居住在臺榭。現(xiàn)在盛暑未退,秋雨連綿開始,宮中低下潮濕,請建造一個樓閣來居住?!碧诘溃骸拔矣袧駳庵。匀徊贿m宜住在低下潮濕之處。但假如同意公卿興建樓閣的請求,就耗費太多。過去漢文帝要興建承露臺,然而可惜建臺要耗費十家的產(chǎn)業(yè)而作罷。我的德行不如漢文帝,然而所耗費用卻超過了他,難道能說這是做百姓父母的思想嗎?”終究沒有準(zhǔn)許。這個月,河南、河北大霜凍,人們遭遇大饑荒。